解读《伤寒论》第5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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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《伤寒论》第5条
来源:刘丹经方研究所 发布时间:2021-01-29 阅读量:

作者:刘丹
论病邪不传经
【原文】伤寒二三日,阳明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。(5)
【译文】感受外邪已经二三日,没有阳明病的症状表现,也没有少阳病的症状表现,这是代表疾病未发生其他变化,究其原因是邪气侵入人体,只要正气不虚,病人就可以不发病。
【校注】
伤寒二三日:伤寒,初感风寒。
阳明少阳证不见者:见者,未发现,没有发现阳明、少阳病的症状表现。
为不传:不传者,疾病未发现其他变化,疾病的传变与素体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