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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灸禁忌与事项
来源:刘丹中医专科门诊 发布时间:2021-06-30 阅读量:
艾灸禁忌:
1.空腹,过饱,酒后,极度疲劳和一切热性红肿疾病者禁止艾灸,防止晕灸。
2.婴幼儿、昏迷患者、感觉障碍、皮肤溃疡处、肿瘤晚期、糖尿病、结核病、出血性脑血管疾病(急性期)、大量吐(咯)血、孕妇禁止艾灸。
艾灸事项:
1.在施灸之前要保持心情平静,大怒、大喜、大悲之后,不宜马上艾灸。
2.艾灸后,要乐观愉快,心情开朗,静心调养,戒色欲,勿过劳,清淡素食,以助疗效。
3.使用灸法调理要有耐心,勿急于求成,灸从久,要有长久坚持下去的信心,这样才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对于养生保健,更要持之以恒。
4.艾灸的时间,上午、下午均可,一般阴晴天也不须避忌。失眠症在晚上灸比较好。
5.艾灸的不良反应,一般无不良反应,但由于体质和症状不同,开始施灸可能引起发热、疲倦、口干、全身困乏等反应,一般不需顾忌,继续施灸即能消失。
6.施灸后,要避免着凉,秋冬季待穿戴整齐后,头上和身上的汗消下去后,再出门。春夏艾灸后,也要注意保暖。施灸的当天不要洗澡,以免染上风寒。
7.在艾灸之前后,都要喝一杯温白开水,有利于艾灸后排毒。